社會保險始于上世紀90年代初,是國家強制性的社會保障制度,俗稱社保。其主要功能是社會養老保險和社會醫療保險,基本特點是被保險人未被保險,層次低,覆蓋面廣,提供社會平均水平的保障。
根據現行的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個人社會保障養老金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基本養老金,即去年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個人每月繳納的養老金、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養老金和入股利息。
領取社會保障金的人的年齡是男性60歲,女性55歲。個人月度社會保障養老金=上海市職工去年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月度養老金+企業年金轉賬部分個人賬戶+滾動利息)/120。
其中,基礎養老金部分與本市平均工資有關,與個人收入水平無關。
個人賬戶部分,包括個人每月繳納的養老金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養老金劃轉到個人賬戶部分。但因為企業為職工繳納養老金劃轉個人賬戶部分的比例是逐年下降的,所以說,個人賬戶部分是主要依靠個人每月繳費的累積。
但有一個政策值得注意,對于高收入者來說,繳費基數是有上限的,不能超過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今年最高個人月繳為488元)。這個上限將高收入者的繳費與社會平均水平拉近了,并非退休前收入越高,個人賬戶的資金也會同比例增多。
簡單歸納一下,將來退休之后,從國家領取的社會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僅與社會平均水平有關;另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主要與個人工作期間每月繳費有關,但繳費水平最高僅為社會平均水平的3倍。綜合估算下來,退休后領取的社會養老金的數額是較少的,接近于社會平均水平。因此,目前的高收入者為了保證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會大幅下降,不能僅僅依靠社會養老保險,必須通過其他渠道為自己儲備養老金。
社會醫療保險現行的社會醫療保險政策分為兩個部分,一是門急診費用,二是住院費用。
以30歲左右的人為例。門診和急診分為三個部分。如果發生門診和急診費用,首先由賬戶部分支付,然后用完自助部分,然后再用完共同承擔部分。賬戶資金的大部分是由個人每月支付的。
千百年來我們一直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養老一直是黨和國家最重視的問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推出是一項重大的惠民政策,對于應對農村社會老齡化也起到重要的作用,讓我們來了解一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吧。
問題一:有必要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嗎
1.現在土地并不屬于農戶所有,農村老人受自身條件的限制,已無法全力承擔農活,轉讓土地成為他們收入的一部分,可是單靠這份收入卻無法滿足設生活的基本需求,使得他們的老年生活保障受到限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就是一種能夠替代土地作為生存保障。
2.隨著城鎮化建設的進行,很多農村青年奔向城市,農村老人群體將越來越大,使得農村老齡化比城市還要迅速。計劃生育政策的推行,使家庭結構也發生變化。大部分的中年家庭背負著贍養4位老人的擔子,沉重的負擔對于農村老人養老更是突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施正好切實地保障了農民權益。
問題二:我們有必要了解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基本知識有哪些
哪些人可以參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投保呢?從字面上我們大致可以知道戶口為農村戶口的人,并且國家不供應其商品糧的農業人口。沒有性別和職業的限制,年齡在20周歲至60周歲都可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如果沒有年滿20周歲的就不能交嗎?不是的,這就要看自身的經濟能力和需求了。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領取標準是什么呢?投保人年滿60周歲了,那么從下月開始就可以領養老金了。養老金的可以領取十年,如果沒有領夠十年就不幸去世的,保證期內的養老金可以繼承。如果領夠十年還依然健在的長壽者,可以繼續領取直到身亡。
要是遷往外地怎么處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問題呢?因為某種原因,有些人可能需要遷移保險,如果要遷入的地方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建立了,就可以將保險關系直接轉到那里了;可是,如果遷入地還沒有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怎么辦呢?別擔心,政策規定會把個人所交納的全部退還本人。
老有所養,老有所樂一直是每一個中國農民的愿望,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一項長期而緩慢的工程。如果有條件的家庭除了參加農村保險外,還可以了解一些太平洋保險中關于農村保險的一些產品,保險是未來的保障,我們都應該重視他。最后祝大家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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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川市審計局在近期開展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中,配齊專業人員,保障工作經費,重點從“四個方面”開展審計,工作進展好。 一是對繳費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對繳費基數的差異性和政策性進行審計,看是否存在繳費單位繳納保費不及時不足額以及是否存在財政和稅務等部門截留滯留保費等問題。 二是對待遇支出情況進行審計。重點關注享受待遇人員的資格、實際退休年齡和繳費年限,待遇發放標準,看人員信息是否真實存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和發放標準,是否存在退休人員死亡或者失去享受養老金資格后,還繼續領取養老金的現象。同時對轉移支出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審計。 三是對個人賬戶進行審計。審查按照繳費基數繳納的保險費是否按規定比例同步計入個人帳戶,支付個人待遇性支出時個人帳戶提取額是否符合規定標準。審查個人帳戶與統籌基金之間是否存在相互擠占。審查個人帳戶是否按照政策和規定及時足額結息,增加個人帳戶利息。審查是否存轉移、終止參保關系的人員未銷戶的現象。 四是對基金存儲結構和增值進行審計。一查基金存儲結構和狀態。審查當期基金結余資金在活期、定期和其他投資、借出款或應收款的結構,分析資金是否安全,增值是否最大化。二查銀行帳戶結息是否準確,所有增值收益是否及時合理分配到戶。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稱為“新農保”,是繼取消農業稅、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項重大惠農政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堅持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政府主導和農村居民自愿參保相結合;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
下面是十個有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突出問題:
1、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創新的顯著特征是什么?
答:最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實行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養老待遇,國家財政全額支付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二是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辦法,地方財政對農民繳費實行補貼。
2、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原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區別是什么?
答: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原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相比具有許多鮮明的特點,主要有:(1)老農保沒有明確的財政補貼標準,只有集體經濟適當補助,隨著經濟體制的轉換,集體經濟補助也沒有了。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明確規定,國家財政直接支付基礎養老金,省、縣兩級財政對參保人員給予補貼。(2)老農保是參照商業保險模式設計的,養老金待遇完全由個人賬戶積累總額確定,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模式,實行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礎養老金由國家財政出資,今后的基礎養老金領取標準將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也逐步遞增。
3、新農保試點的任務目標是什么?
答:2009年試點面達到全省縣(市、區)總數的10%左右,參保人數占全省農村居民總人數的10%以上。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年擴大試點范圍,盡早實現全覆蓋。
4、參加新農保政府如何給予補貼?
答:農村居民參保繳費時,地方財政為參保人給予定額補貼。補貼標準為:繳費100元補貼30元;繳費200元補貼35元;繳費300元補貼40元;繳費400元補貼45元;繳費500元補貼50元。所需資金,省級財政補助60%,試點縣(市、區)財政補助40%。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由試點縣(市、區)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5、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
答:我省行政轄區內具有農業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自愿參加新農保。
6、繳費檔次如何劃分?
答: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標準為年繳納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繳費檔次,參保人每年可自主選擇一個檔次繳費。
7、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有那些?
答:新農保實施后,參保人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經試點縣(市、區)農保經辦機構審批后,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支付終身,但其在試點地區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8、新農保的繳費年限是多久?
答: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其間因特殊情況可以間斷,只要累計滿15年即可。地方可以采取按年繳費方式收繳保費。
9、離退休年齡不足十五年的如何參保繳費?
答:新農保試點開始時,年齡在46至59周歲之間的農村居民,繳費不足15年的,可按實際年限繳費,也可采取一次性補交保費的辦法,最多不超過所差年限,地方財政補貼應同時到位。試點啟動后,45周歲以下參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補繳政策,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得少于15年。
2011年6月13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了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11年7月1日啟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同時規范了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各項相關內容。其中居民最為關注的就是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閱讀本文了解關于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具體內同。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標準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其中,基礎養老金領取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在規定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每超過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礎養老金。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標準。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最新政策 2014年2月7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兩項制度已基本實現全覆蓋的基礎上,依法將兩項制度合并實施。 兩項養老保險制度的整合的主要目的是對經辦機構和信息系統進行合并,以后將由一套人馬對這兩項制度進行統一管理,方便參保人員的轉移接續和流動,并不會直接導致待遇提高。但明確中央財政對兩項制度的統一補助政策之后,一些欠發達地區的參保者待遇水平會有所提升。
近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了《西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試行)》。這個政策從今年7月1號起開始實施,標志著西藏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正式并軌。 促進原來的兩大養老保險整合并軌是西藏地方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社會保障領域重點改革任務的實際行動,新的養老保險政策將進一步促進西藏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西藏自治區人社廳農村保險處負責人楊宗彪介紹說,新政策主要體現在“3個不變”、“4個統一”和“8個完善”方面,使西藏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更加體現公平、普惠、可持續的基本理念。
據了解,“3個不變”指的是統賬結合的制度模式不變;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資金籌集渠道不變;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待遇支付政策不變。“4個統一”主要指的是統一制度名稱、統一政策標準、還有管理服務和信息系統。“8個完善”主要指的是明確了參保對象范圍;強化了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等激勵機制,也提出了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新建了喪葬補助金機制;明確了被征地農牧民下一步參保的原則性的機制;規范了寺廟僧尼參保的辦法;調整了個人賬戶余額繼承政策;完善了制度銜接辦法;強化了信息系統建設。
新政策出臺以后很快得到廣大群眾的強烈反響。拉薩市當雄縣公塘鄉拉根村村民洛桑尼瑪說:“縣人社局宣傳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政策,大家都認為這個政策對于農牧民或者城鎮居民都有保障,而且現在的待遇也提高了,繳費檔次有所調整,多繳多得,這在群眾當中受到熱烈歡迎。”
日前,省政府正式出臺《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要求2020年前全面建成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標志著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我省試點運行近3年后,正式開始建立、實施。
同時也意味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在我省正式合二為一。《意見》顯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由之前的10個增加到16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78元。《意見》于今年2月份實施,提高的部分將在財政資金下達后發放到個人賬戶。變化1覆蓋范圍更規范: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排除在外洛陽市16個縣(市)區于2009年被國務院批準為全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均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試點,2011年,洛陽市實現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意見》規定,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礎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洛陽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科科長張樂英介紹說,之前洛陽市規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包括: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職工基礎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不符合職工基礎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在參保人群范圍中,《意見》明確提出了‘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避免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吃’兩份養老保險的可能性。”張樂英說,目前,我國退休養老金實行的仍是“雙軌制”,即企業職工養老金和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金在統籌辦法、支付渠道、享受標準等方面各不相同,《意見》將“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單獨提出,使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更加嚴謹、規范。 變化2繳費檔次增加:由10個增加到了16個《意見》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應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新政實施后,個人每年的繳費標準由以往的10個檔次調整為16個檔次,具體標準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此外,省、省轄市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選擇100元~4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而之前實施的補貼政策較為單一,10個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均為每人每年30元。“繳費檔次增加后,居民有了更多的選擇,不同繳費標準的補貼更加多元化,有利于提高居民繳納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張樂英說。 變化3基礎養老金增加:每人每月最低78元《意見》指出,在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基礎上,省、省轄市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每人每月增加3元基礎養老金,縣(市、區)確定的基礎養老金補貼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據張樂英透露,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也將有所上調,具體到洛陽,將由之前的每人每月55元調整為70元,也就是說,加上地方政府的補貼,洛陽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8元,比之前的60元增加了18元。《意見》提到,各級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省定基礎養老金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提高標準。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的加發標準,具體辦法、資金分擔比例由本級政府確定,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目前還不能確定洛陽市是否會提高標準。”張樂英說。 變化4“照顧”范圍更廣:長期貧困殘疾人、城市計劃生育雙女父母列入《意見》提出,縣(市、區)政府對重度殘疾人或長期貧困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為其代繳最低檔次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對烈士遺屬、領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計劃生育雙女父母等給予適當補貼。之前,洛陽實施的“照顧”政策為:重度殘疾人由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對烈士遺屬、領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父母,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政策覆蓋了更多的人群,有利于養老保障制度的推進。”張樂英說。
幫您算筆賬年繳200元繳費15年,60歲后每月最低可領102.8元據張樂英介紹,年滿60周歲及以上參保人員,辦理完待遇領取手續后,每人將領取一張養老金存折,按月從指定銀行領取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包括: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財政補貼及個人賬戶利息。個人賬戶儲存額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計息。參保人死亡的,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參保者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儲存額÷139(與現行職工基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比如,不考慮利息因素,一個參保者年繳200元繳費15年,個人繳費總額為3000元,政府補貼總額為450元,個人賬戶總儲存額為3450元,60歲后每月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基礎養老金最低78元,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24.8元(3450除以139),最低可領取102.8元。相關鏈接1.領取養老保險金對繳費年限有啥要求?據介紹,根據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礎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2014年2月21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礎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今年2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中斷年限可以補繳,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咋辦理?為了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門建立了村、鄉(鎮)、縣、市4級養老保險業務經辦網絡,在縣(市)區成立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在鄉(鎮)設立了勞動保障事務所,在每個行政村設置了一名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協管員,負責為本村居民辦理參保登記、保險繳納、待遇辦理。
也就是說城鄉居民只要是到社區或村委會都可以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事宜。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到戶籍地所在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站和村委會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協管員處辦理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手續。按照政策需要照顧的特殊人群,還需持相應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