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醫療責任保險的經驗。(1)這種自我保險的典型代表是美國,因為大多數醫院是私人的,大多數醫生是自由職業者。為了避免醫療事故或醫療事故可能帶來巨大損失,美國實行強制性醫療責任保險,醫院和醫生必須分別購買醫療責任保險。醫患糾紛發生后,由醫療鑒定監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能由法院提起訴訟,由陪審團決定醫院醫生是否犯了錯誤,由法官決定賠償費用,判決費用為保險公司的身份證明。
(2)在英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采取政府保險的國家,他們的醫療服務是福利性質的。醫院投入和支出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政府依靠稅收支持醫療事業。因此,醫患雙方的醫療責任保險費用由政府支付,由此產生醫療損害賠償。經有關委員會調解后,調解不由法院決定,賠償費由保險公司負擔。
探討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模式。(1)我國政府、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共同投保的醫療責任保險模式具有一定福利性質,以政府投入為主,醫療費用由國家價格調節和控制。醫療責任保險模式不能完全進入市場,不能按照企業經營模式運作,國家法律也不能相應降低。醫療機構支付的補償金額。那么為保證醫患雙方的權益,政府應當采用類似強制性投保模式,政府從稅收中拿出一定比例作為醫療責任保險金投入,確保政府投入的醫療機構正常運轉;醫院和醫生也要拿出相應比例,作為醫療機構和醫生的風險保障。如果某醫院或醫生賠償數額較多,可逐年增加保費或減少賠償比例。
(2)與醫院的評級制度掛鉤我國衛生事業是政府實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會公益事業,醫療職業具有公共服務性,動員全社會參與是我國衛生工作方針之一,醫療風險應當有相應的社會承擔機制。而醫療責任保險是現代醫療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承擔醫療風險、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的重要機制。所以,為了提高醫療責任保險的覆蓋率,充分發揮其規模效應,應當采用類似強制性投保模式運作。
把投保醫療責任保險與否和醫院的評級制度掛鉤。如果未投保醫療責任保險,醫院評級就應在現有的級別基礎上實施降級,這自然會影響到醫院的患者數量,降低醫院盈利水平。與醫院的評級制度掛鉤也是很符合情理的,醫院一旦發生醫療事故,如果已經投保醫療責任保險,保險公司可以按合同承擔賠償責任,患者的合法權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醫院評級自然相應較高。
(3)保險公司堅持保本微利原則2007年,保監會《關于推動醫療責任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以公平公正、保本微利的原則,積極推動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
中國的衛生服務是一項公益事業,作為一個金融機構,保險公司也需要為社會做出貢獻。這項業務的主要目的是增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意識,防范醫療風險,提高化解醫療風險的能力,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而不是為了牟利。因此,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應該基本上等于補償和經營費用的總和。
國際醫療責任保險的經驗借鑒
(一)自保型這類的典型代表是美國,因為絕大部分的醫院都是私立醫院,醫生大部分都是自由職業者。為了避免醫療事故或醫療意外可能帶來的巨大損失,美國實行強制性醫療責任保險,醫院和醫生都必須分別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發生醫患糾紛問題后,經醫療評審與監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經法院訴訟,由陪審團判定醫院醫生是否存在過錯,再由法官判決賠償費用,判決費用由保險公司支付。
(二)政府投保型采用這種類型的國家如英國和香港特區,他們的醫療服務屬于福利性質,醫院投入和支出主要是靠政府投入,政府靠稅收支持醫療事業,因此醫院和醫生的醫療責任保險費用由政府支付,發生醫療損害賠償,經相關的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由法院審理判決,賠償費用由保險公司支付。
探索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模式
(一)政府、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三方共同投保的醫療責任保險模式由于我國醫療機構帶有一定的福利性色彩,以政府投入為主,醫療收費受國家價格調控,不能完全進入市場按企業經營模式運作,而國家法律也不能因此而降低醫療機構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那么為保證醫患雙方的權益,政府應當采用類似強制性投保模式,政府從稅收中拿出一定比例作為醫療責任保險金投入,確保政府投入的醫療機構正常運轉;醫院和醫生也要拿出相應比例,作為醫療機構和醫生的風險保障。如果某醫院或醫生賠償數額較多,可逐年增加保費或減少賠償比例。
(二)與醫院的評級制度掛鉤我國衛生事業是政府實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會公益事業,醫療職業具有公共服務性,動員全社會參與是我國衛生工作方針之一,醫療風險應當有相應的社會承擔機制。而醫療責任保險是現代醫療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承擔醫療風險、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的重要機制。所以,為了提高醫療責任保險的覆蓋率,充分發揮其規模效應,應當采用類似強制性投保模式運作。
把投保醫療責任保險與否和醫院的評級制度掛鉤。如果未投保醫療責任保險,醫院評級就應在現有的級別基礎上實施降級,這自然會影響到醫院的患者數量,降低醫院盈利水平。與醫院的評級制度掛鉤也是很符合情理的,醫院一旦發生醫療事故,如果已經投保醫療責任保險,保險公司可以按合同承擔賠償責任,患者的合法權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醫院評級自然相應較高。
(三)保險公司堅持保本微利原則2007年,保監會《關于推動醫療責任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以公平公正、保本微利的原則,積極推動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
我國的衛生事業是一項社會公益事業,作為金融機構的保險公司也需要為社會做出貢獻。開展這一項業務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醫療風險防范意識,提高化解醫療風險的能力,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而并非盈利。所以,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應基本與賠償額和營業費用之和相持平。
仍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建立一個中立的機構
目前,我國尚沒有在醫療機構與患者之間的中立機構,這一機構實際上充當的就是類似保險公估的作用。如果由衛生局來處理醫患糾紛問題,結果必然會偏向于醫院一方,因為衛生局就是醫院的上級機構。所以,建立一個中立的機構十分必要,它可以公平地解決醫療事故糾紛,為保險公司的賠償做出一個準確公正的判定。
(二)完善監管制度
此項保險堅持微利原則,監管機構必須對此進行嚴格監督。監管制度可以借鑒臺灣地區的交通強制保險的做法,就是鎖定附加費率。這種做法的優點在于:保險公司的積極性增加,盡量降低業務管理費用,結余部分就可以作為利潤。而對于經營效率較低的公司來說,這就會使他們由于入不敷出而退出市場,這種競爭性的經營環境也有利于業務的發展。與此同時,保險人應設立獨立會計,對醫療責任保險業務進行單獨核算,這樣有利于監督部門的管理。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法制環境的日趨健全和人們維權意識的逐步提高,醫患糾紛呈現新的特點,醫患關系有待進一步和諧的環境下,推出醫療責任保險顯得非常必要。那么投保醫療責任保險主要有什么意義呢?
出了醫療事故,患者或家屬提出索賠要求,合情合理。但現實是,這樣的要求有時難以如愿,于是醫患雙方陷入“持久戰”,既耗時費力,又加劇了醫患矛盾。如果醫院購買了醫療責任保險,問題解決起來也許就會簡便得多。
近日,省衛生計生委、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保監局聯合出臺《湖北省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省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90%以上。
患者看病死亡保險公司賠付
55歲的張先生有15年的哮喘病史,去年12月,他因上腹部持續隱痛不適,到某醫院作了胃鏡檢查和胃組織活檢,診斷為胃體腺癌和胃竇潰瘍。之后,他在接受CT增強檢查時,哮喘突然發作,經搶救無效死亡。
患者家屬認為醫院存在過錯責任,醫院則認為診療符合常規。由于雙方意見分歧較大,當地衛生部門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鑒定,認為院方在檢查前對患者的既往哮喘病史以及過敏史詢問不仔細,導致患者在注射碘胺醇造影劑的過程中發生嚴重過敏并死亡,應負事故主要責任。
經過協商,院方一次性補償患者家屬24萬元,并減免住院費欠費2809元。由于該院購買了醫療責任保險,根據保險合同條款,屬于醫療事故的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賠償限額為20萬元,因此該院實際只用賠付4萬元。
一度參保者眾 如今陷入尷尬
從2000年起,國內一些大城市開始試點醫療責任保險,2007年在全國范圍推行。然而十多年過去,媒體人近日調查了解到,武漢多家公立醫院曾經嘗試過參保,但有的半途而廢,目前僅有六七家二級以上醫院購買該險種,比例約占一成。
武漢一家三級醫院負責人介紹,該院于2009年購買了醫療責任保險,但一年后沒有續保。“我們本來希望通過醫療責任保險,結合醫療糾紛調處機制,將醫療糾紛從內部轉移到外部,讓醫院有更多精力投入到日常經營管理之中,但最后發現實際效果并不理想。當時我院遇到一起醫療糾紛,根據醫療責任保險規定,司法程序下的判罰由保險公司承擔,因此我們要求患者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問題,但患者不愿意走司法程序,最后還是轉為醫院內部解決。”
太保產險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公司是湖北省最早推出醫療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之一,目前投保的醫療機構主要為武漢市外的二級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武漢市尚無一家醫院投保。
該負責人說,醫療賠付案件主要集中在危重病人搶救和孕婦生產等過種中發生意外導致的死亡和嚴重傷害情況,其中大多是醫療糾紛賠付,醫療事故賠付較少。按照正常程序,啟動醫療責任保險應當通過醫療事故鑒定,根據醫院的過錯程度和損害后果進行賠付,但在實際操作中,一些患者或家屬不愿意配合,也有少數醫院出于評級等方面的考慮選擇“私了”。
若要順利推行需達三方共贏
“全面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對醫患雙方都有好處,是緩解醫患矛盾的良方,但要形成良性循環,首先必須解決兩個關鍵問題:一是政府部門或相關機構要提供各家醫療機構的醫療糾紛和事故的真實情況,在醫療機構和保險公司都能接受的情況下合作,達成醫療機構和保險公司的雙贏;二是設立配套的第三方調處機構,公平公正調解醫患之間的糾紛,這樣才能真正將醫院解脫出來。”太保產險相關負責人說。
武漢市十一醫院是湖北省首批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的醫院之一,從2002年一直堅持到現在。該院有關負責人介紹,醫療責任保險的順利推行,需要達到患者、醫院和保險公司的三贏。十多年來,該院與保險公司不斷協調,合作越來越順暢。
媒體人從省衛生計生委獲悉,相關部門正對湖北省落實醫療責任保險的現狀進行調查摸底,之后還將聘請專業的保險經紀公司對險種進行科學設計,并委托其在各地開展醫療責任保險統保和參與醫療糾紛調處工作。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公司將定期開展保險案例分析,根據醫療機構風險狀況進行保費浮動調整,并根據醫療機構的風險特征開發有針對性的保險產品,逐步擴大保障內容和范圍,滿足醫療機構多樣化、多層次的保險需求。
太平洋提示:綜上所述可知,近日,湖北省出臺《湖北省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省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100%。全面推行醫療責任保險,有利于患方及時得到經濟補償,更好地明確醫療糾紛中醫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構建和諧醫患關系。以上為太平洋保險為您提供的關于保險內容的介紹,具體的保險產品咨詢和服務內容,請訪問太平洋保險官網www.ronghengkj.com及撥打客服熱線95500進行咨詢。
在美國,醫生這一職業是令人羨慕的:上醫院就診費請普通科醫生會診每次要付100美元;專科300美元;一次剖腹產手術須支付8 000美次心臟手術,費用則高達50 000美元。因此人們常常把醫生與富有聯系起來。
醫生能如此掙錢也并不容易,因為他們面臨著巨大的職業風險。在美國,病人起訴醫生的案件已司空見慣。20世紀70年代中期,美國每100名醫生中大約每年有5名因醫療事故被病人起訴,現在已增至每年16名。據美國醫學會統計,美國的婦產科醫生有40%曾因醫療事故受過指控。在紐約,83%的產科醫生被起訴達4次之多。10年前,醫生因醫療事故向患者支付的賠償費用總計不超過100萬美元,如今一次就賠償上百萬美元的案子已屢見不鮮。1990年發生的醫療事故訴訟案賠償金每起平均已達120萬美元。洛杉磯一名醫生為-名64歲的老人施行腎切除手術,卻誤切去他的一只好腎,留下了一只有癌細胞的壞腎,法庭判決醫生賠償530萬美元。在紐約,一位醫生在為產婦進行檢查時不慎使胎兒短時間缺氧,結果產婦生下的嬰兒大腦組織嚴重受損,法庭判醫生賠償給嬰兒250萬美元。
為擺脫執業期間可能產生的司法糾紛,醫生都要投保責任保險才敢行醫。一旦受到病人起訴,醫生只須向法官提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名字便萬事大吉。保險公司都有自己的律師,他們將代替被告出庭。一旦敗訴,保險公司會承擔一切賠償。
醫療事故訴訟賠案的增多使為醫生提供職業保險的保險公司叫苦不迭。承擔美國40%醫療責任保險業務的圣·保羅公司就因一連串的訴訟而被迫關閉了佛羅里達州的營業部。為擺脫人不敷出的困境,1975年以來,各保險公司向從業醫生收取的保險費成倍增長,產科醫生的保險費每年達3.7萬美元,而神經外科醫生每年須支付保險費15萬美元。醫療責任保險的保險費數額高低不僅與各種風險大小有關,也與醫院所在地區擁有律師數量的多少有關,因為替客戶對醫生起訴已成為律師的一項重要工作,律師的積極參與也使醫療賠償費用急劇上升。正因如此,在美國最顯眼、最富有的兩大職業的執業者醫生與律師彼此仇視。
明年2月1日正式開展保險理賠業務?天圓網訊12月16日,記者從省醫療責任保險工作暨南昌地區醫療責任保險統保工作啟動會上獲悉,我省將建立“三調解一保險”醫療制度體系。
?據了解,“三調解一保險”即全面建立人民調解與醫療責任保險相結合的理賠機制,以人民調解為主體,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醫療責任保險有機結合。這也將成為今后我省醫療責任保險推進的工作目標。省衛計委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省二級及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參保率需達到100%,同時積極引導基層醫療機構和其他非公立醫療機構統一購買醫療責任保險。
南昌作為率先啟動城市,將于明年2月1日正式開展保險理賠業務辦理工作;我省其他地區則要在明年10月底完成保險合同簽訂、保險啟動等工作,全省100%的二級及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必須參加醫療責任統保。
導讀:近日,從沈陽有關部門得到消息,截至2014年底,沈陽市醫療責任險應覆蓋的醫療機構為130余家,實際按要求參保繳費的只有8家,還有38家有參保意向卻沒有操作。近年,因醫療糾紛而引起的血案在全國頻發,絕大多數都存在著責任賠償糾紛。如何緩解緊張的醫患關系,保障醫療機構正常的醫療秩序,成為全社會關注的話題。
2014年7月,國家衛生計生委、司法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醫療責任工作的意見》,并提出,到2015年底前,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的比率應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90%以上。沈陽市政協委員、遼寧省健康教育所副所長張麓曾認為,推行醫責險是運用保險手段解決醫療損害責任賠償問題最有效的方式,也是世界各國緩解醫患糾紛最通用的方式。
“像車輛的一樣,只要確定責任,受損方就能得到合理賠償。”調查發現,雖然國家相關部門從2007年就開始推行醫責險,并提供相關政策支持,但醫責險的覆蓋面仍然不足10%。筆者采訪了沈陽多家大醫院的院長,他們普遍認為,雖然醫責險是個好事兒,但難以發揮醫療糾紛“防火墻”的作用。
有的醫院參加了醫責險,但發生醫療糾紛后,患者還是選擇去醫院鬧,而不是找,承保的第三方也沒能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解決,導致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讓醫院對此失去信任。張麓曾認為,醫責險應定性為政府倡導、保護醫療從業者和患者雙方利益、緩解醫患矛盾的社會公益性質的險種。
11月3日,從湖北省衛生計生委獲悉,湖北省衛生計生委、湖北省司法廳、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保監局聯合出臺的《湖北省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底前,全省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90%以上。
醫療責任保險是對醫療機構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依合同約定進行賠付的保險。保險作為“第三方”力量,通過與醫療糾紛調處機制的有效結合,將醫療糾紛處理從醫療機構內轉移到醫療機構外,依法依規進行調解、處置和理賠,有利于預防、化解醫患矛盾,保障正常的醫療秩序。
《實施方案》規定,由湖北省衛生計生委負責招標保險經紀公司,委托其在各市州開展醫療責任保險統保并參與醫療糾紛調處工作。各市州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推動和督促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特別是公立醫院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市州可委托保險經紀公司設計全市醫療責任保險招標方案,并組織招標保險公司。所有公立醫療機構投保醫療責任保險保費可在其醫療支出中列支。
保險監管部門將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管工作,指導保險公司進一步完善醫療責任保險合同、條款,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科學合理厘定醫療責任保險費率,增強醫療責任保險產品的吸引力和適應性。受委托的保險公司將以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協議等為依據,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按照方案的要求,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公司要定期開展保險案例分析,根據醫療機構風險狀況進行保費浮動調整,并根據醫療機構的風險特征開發有針對性的保險產品,逐步擴大保障內容和范圍,滿足醫療機構多樣化、多層次的保險需求。
目前,各市州正在組織人員對轄區內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的保險工作開展調研,為下一步市州開展統保做準備。
據悉,湖北省衛生計生委、湖北省司法廳、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保監局聯合出臺的《湖北省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底前,全省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90%以上。醫療責任保險是對醫療機構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依合同約定進行賠付的保險。保險作為“第三方”力量,通過與醫療糾紛調處機制的有效結合,將醫療糾紛處理從醫療機構內轉移到醫療機構外,依法依規進行調解、處置和理賠,有利于預防、化解醫患矛盾,保障正常的醫療秩序。《實施方案》規定,由湖北省衛生計生委負責招標保險經紀公司,委托其在各市州開展醫療責任保險統保并參與醫療糾紛調處工作。各市州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推動和督促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特別是公立醫院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市州可委托保險經紀公司設計全市醫療責任保險招標方案,并組織招標保險公司。所有公立醫療機構投保醫療責任保險保費可在其醫療支出中列支。保險監管部門將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管工作,指導保險公司進一步完善醫療責任保險合同、條款,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科學合理厘定醫療責任保險費率,增強醫療責任保險產品的吸引力和適應性。受委托的保險公司將以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協議等為依據,及時開展理賠工作。按照方案的要求,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公司要定期開展保險案例分析,根據醫療機構風險狀況進行保費浮動調整,并根據醫療機構的風險特征開發有針對性的保險產品,逐步擴大保障內容和范圍,滿足醫療機構多樣化、多層次的保險需求。目前,各市州正在組織人員對轄區內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的保險工作開展調研,為下一步市州開展統保做準備。(湖北省衛生計生宣教中心編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