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開頭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壽險理賠。壽險理賠是指客戶投保后,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意外傷害、疾病、身故等事故后,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保險公司應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申請,依據法律和保險條款的規定,以事實為依據,審核認定保險責任,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履行給付保險金的過程。有效期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理賠時效。那如果超過了理賠時效保險公司還會賠嘛。
1、理賠時效的類型
理賠時效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應該遵循的理賠時效。自受益人或被保險人得知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的一段時間,應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這段時間的長短根據保險合同決定,對壽險而言,理賠時效通常是五年。一旦超過理賠時效,則被視為自愿放棄了索賠的權利。第二種保險公司應遵循的理賠時效。在接到完整的理賠材料起的三十天內,保險公司應給出核定結果,并進行書面通知。自給出核定結果之日起,如果保險公司認為不屬于賠償責任,應在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如果屬于賠償責任,應在達成理賠協議之后的十天內支付保險金。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一點就是,壽險理賠時效不是從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的,而是從受益人或被保險人得知保險事故發生的時候開始計算。
2、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會不會賠不起
償付能力分為核心償付能力、綜合償付能力,在此不細述,同學們可以問度娘。通過這兩個指標的監管,可以約束保險公司只要保費規模、只要利潤而不顧客戶利益于死活的蒙眼狂奔的瘋狂作為。現在基本上大陸各家保險公司在償付能力監管這個高壓線下都比較穩健和審慎,不會亂來,償付能力妥妥地,你不用擔心保險公司賠款賠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