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核心功能是——對客觀存在的未來風險進行轉移,把不確定性損失轉變成當初可以投入的微不足道的確定性成本。
請牢記:保險是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不是賺錢的有效手段。把本該用于保障消費的資金用來投資保險市場理財,看似“有保險”,實則缺乏保障。
越沒有錢,越需要讓錢在日常風險(比如健康和意外傷害風險)面前產生“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越需要在巨大風險事故(比如身故或重大疾病)面前同樣產生“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我們為什么要買保險?答案其實只有一條:人生的風險無處不在。每個人一生中都有可能遇到如下的危險——
受傷:危險概率1/3
難產(行將生育的婦女):危險概率1/6
車禍:危險概率1/12
心臟病突然發作(如果你超過了35歲):危險概率1/77
在家中受傷;危險概率1/80
受到致命武器攻擊:危險概率1/260
死于心臟病:危險概率1/340
家中成員死于突發事件:危險概率1/700
乳腺癌(女性):危險概率1/2500
死于中風:危險概率1/1700
死于突發事件:危險概率1/2900
死于車禍:危險概率1/5000
溺水而死:危險概率1/5000
死于火災:1/5000
如果你的死亡或傷殘,將會給你的配偶、子女、父母或任何你希望保護的人帶來經濟困難,那么你就應該考慮購買人壽保險。簡單來說,如果你是獨自生活的年輕人,幾乎不需要壽險,除非你是父母的重要經濟來源;雙收入的丁克夫婦對于人壽保險可能有一定的需求,特別是他們有房貸、車貸等較大的貸款時更是如此;子女年齡較小的家庭,則往往最需要購買人壽保險。
Tips:
“70后”最有意愿購買保險
根據項目組專家分析,“三十而立”,跨過30歲年齡門檻的這一人群雙雙進入家庭和事業的成熟期。他們往往上有老,下有小,成為中年“夾心族”,這也促使這一群體更加重視“家庭”的責任,對家庭具有了比較成熟的認識。同時,這一群體也正處于事業上升期,對各種理念接受程度較高,面臨的機會和風險相應提高,相應的該群體對壽險認知度較高。
保險的公平交易
保險產品或保險計劃的保障功能,比如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養老金保險,和生活中的雨傘、防盜門、備用輪胎等等一樣起著有備無患的作用。保險產品或保險計劃的有些保障功能,有時也像萬噸貨輪上的救生艇一樣,最好一生不用,但卻不能不備。比如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等“身價”保險。
現階段,保險公司普遍熱推的保險產品往往以理財功能為主,這些以理財功能為主的保險產品,這些產品里找不到我們應該常備的雨傘、防盜門和備用輪胎。而買保險的首要目的,就是使家庭和個人擁有必要的保障。
我們買到什么樣的保險計劃,保險公司就會為我們提供什么樣的保障:
如果我們買到足夠的意外傷害或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保險公司就會在我們蒙受突發的、外來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傷害的時候,按約定為我們提供意外傷害保障——支付由此產生的損失費用;
如果我們買到足夠的住院費用保險和收入損失保險,保險公司就會在我們生病住院的時候,按約定為我們提供住院保障——支付由此產生的住院費用和補助費用;
如果我們買到足夠的“身價”保險,保險公司就會在被保險人生命消失的時候,按約定為指定受益人提供身價保障——支付身故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