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其實也是一個簽訂合同的過程,我們知道被保險人在患有重大疾病后可申請疾病保險金,在去世后可申請身故保險金。那么疾病終末期可申請什么保險金呢?疾病終末期保險金是什么意思?它的申請條件有哪些?為我們提供實際保障意義又是什么呢?
一、疾病終末期可申請什么保險金?
1、疾病終末期,是指被保險人經過90天持續積極治療后,并沒有起到應有恢復的效果,依舊處于疾病惡化進程狀態的非常時期。
2、經保險公司指定醫療機構或認可的專科醫生確診,判定以目前的醫療條件和技術已無法緩解發病進程及治愈被保險人,并且被保險人極有可能在未來6個月內不幸身故。在患者本人及家屬的要求和醫生的同意下,放棄積極治療,其他治療也是以減輕患者痛苦為目的。在這種特殊時期即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疾病終末期保險金”。
二、疾病終末期保險金是什么意思?為我們提供保險的實際意義是什么呢?
1、疾病終末期保險金,是被保險人在疾病惡性發展狀態達到終末期時自愿選擇向保險公司申請的保險金種類,可看作提前給付的身故保險金。值得注意的是一般身故保險金和疾病終末期保險金這兩種保險金不能重復領取,獲得疾病終末期保險金后,即便被保險人因病身故也不能再領取身故保險金了。
2、疾病終末期保險金,可以幫助緩解被保險人治療期間產生的家庭經濟壓力,對被保險人后續減輕痛苦的治療及生活條件方面提供保障,有經濟能力完成被保險人最后心愿,使被保險人走的體面。
三、疾病終末期保險金申請條件有哪些?
對于保險公司來說,被保險人疾病狀態必須在生前已經診斷,并具有專科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和臨床檢查證據。診斷必須經保險公司醫師或保險公司指定的醫療專家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