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后流行病時代,作為一個企業主人或人力資源負責人,你是否經常有這樣的擔憂:公司的利潤越來越薄,但你需要面對日益增長的員工福利需求;員工在工作場所可能會遭遇各種事故,導致公司面臨巨額賠償,雖然公司為員工購買了雇主責任保險,但由于保險金額不足以滿足傷殘或死亡員工的生活需要,因此公司支付了上述費用,仍面臨職工及其家屬的投訴和怨恨;發生在職工工作時間和場合以外的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公司為職工購買的用人單位責任保險不能使用。然而,面對受傷員工和死者家屬,如何做好安撫?
以上種種麻煩,只要你有團體意外險,都可以解決!但對于許多公司來說,在購買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時,會陷入許多誤解。那么小編教你如何避免踩雷,購買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應注意哪些事項?
1、險種問題:最基本的團體意外險,需要包括意外導致的身故或傷殘責任、意外事故導致醫療費用的補償以及因意外事故住院時,每日補償的津貼。這三種保險責任已經涵蓋了發生一次意外事故后有可能發生的所有費用支出和補償了,所以對于預算有限的企業來說,購買這三種責任是性價比較高的選擇。當然,對于預算充足又希望給員工更多保障的企業來說,還可以選擇其他的責任;比如:公共交通意外事故責任,這樣一旦因乘坐公共交通而導致的意外事故,可以在基本的身故傷殘保額之外,額外獲得疊加賠付;近年來猝死事件頻繁發生,但猝死并不算意外事故,所以客戶往往得不到賠償,所以在保單中增加猝死責任也是很有必要的。
2、職業類別問題:很多團體意外險可保的職業類別只有風險比較低的1-4類,如果某個企業里只有幾個風險比較高的員工,那么在投保的時候只能忍痛割愛,將這幾個員工排除在整個計劃之外。
3、賠付比例問題:中小企業購買團體意外險時,往往只關注保險金額,誤以為保險金額高傷殘賠付金額自然就高。但在保險合同中,一般都附有賠付比例表,不同保險公司的賠付比例約定各不相同,所以需要注意最終實際到手的賠償金是多少。
4、是否可擴展社保外用藥問題:在醫療費用補償的保障項目中,一般來說各大保險公司都會限制保障社保內用藥,社保外的自費藥往往不能報銷,所以需要留意。
5、是否涵蓋24小時意外和非工傷意外:某些團體意外險明確規定僅承保工作時間的意外,或者與雇主責任險一致,僅承保工傷導致的意外,這樣的話就造成大量的工作時間以外的個人活動"裸奔",沒有保障。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企業選擇保險的一些注意事項,其實對于一個企業來說,想要為員工有一個既便宜又好保障的保險產品購買是比較難的,我們需要比較產品價格、保額,還要詳細比較投保規則和條款規則,貨比三家之后選擇出最合適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