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公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可以考慮到了保險,保險業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在我們投保保險的時候可以接觸到一個書面憑證,那就是保險單。那么保險單的定義是什么呢?保險單需要包含哪些內容呢?以下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
首先我們一起來看保險單的定義是什么?一般情況下保險單簡稱為保單,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證明。保險單必須完整地記載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保險單記載的內容是合同雙方履行的依據,保險單是保險合同成立的證明。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合同成立與否并不取決于保險單的簽發,只要投保人和保險人就合同的條款協商一致,保險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簽發保險單,保險人也應負賠償責任。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以出立保險單為合同生效條件的除外。
保險單必須明確、完整地記載有關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保單上主要載有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名稱、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保險費、保險期限、賠償或給付的責任范圍以及其他規定事項。保險單根據投保人的申請,由保險人簽署,交由被保險人收執,保險單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遭受意外事故而發生損失時,向保險人索賠的主要憑證,同時也是保險人收取保險費的依據。
那么保險單需要包含哪些主要內容呢?保險單的主要內容一般有以下四點:一是聲明事項;即將要保人提供的重要資料列載于保險合同之內,作為保險人承保危險的依據。如被保險人的姓名與地址,保險標的名稱、坐落地點,保險金額保險期限,已繳保費數額,被保險人對有關危險所作的保證或承諾事項。二是除外事項;即將保險人的責任加以適當的修改或限制,保險人對除外不保的危險所引起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三是條件事項;即合同雙方當事人為享受權利所需履行的義務,如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的責任,申請索賠的時效,代位求償權的行使,保單內容的變更、轉讓、取消,以及賠償選擇等。四是其他事項;如解決爭議的條款,時效條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