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醫療保險同其他類型的保險一樣,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預先向受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被保險人患病并去醫療機構就診而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因此,醫療保險也具有保險的兩大職能:風險轉移和補償轉移。即把個體身上的由疾病風險所致的經濟損失分攤給所有受同樣風險威脅的成員,用集中起來的醫療保險基金來補償由疾病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什么是基本醫療?
職工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標是逐步使城鎮所有勞動者都能獲得基本醫療保障?!盎踞t療”可定義為:適應絕大多數參保職工必要醫療需求的,醫療服務機構采用適宜技術所能提供的,醫療保險基金有能力支付的醫療服務。“基本醫療”是個相對范疇,具有階段性、地域性與滾動性,其費用支出水平必須與醫療保險籌資水平相平衡。界定基本醫療可從基本診療技術、基本藥物、基本設施、基本支付費用四個方面進行。
個人如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根據國家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并將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適當調高個人繳費比例。個人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繳,但是城鎮個體勞動者的保險費要由本人繳納。
什么是大病統籌?
大病統籌是我國醫療保險的一種模式,由于條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級統籌,各地對此項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北京的大病統籌,上海的住院醫療保險統籌;但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統籌”的原則,即規定一個起付線,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完全根據當地的經濟承受能力和醫療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線以下的醫療費用由職工個人負擔,超過起付線以上的部分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