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如何享受門診基本醫療待遇?
門診就醫實行定點就醫制度,參保人在指定門診就醫點就醫或符合規定的門診轉診、搶救或急診發生的基本醫療費,可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
2.參保人在指定門診就醫點就醫,怎么辦理有關就醫及報銷手續?
(1)掛號:參保人憑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證(未發社保卡的可持身份證,18歲以下參保人持本人社保卡),到指定門診就醫點掛號處辦理掛號手續。
(2)門診就醫:主診醫生向參保人提供門診診療服務,因病情需要為參保人使用自費或部分自費的藥品、材料、檢查、治療項目時,須經參保人或家屬確認后才可使用。
(3)門診醫療費報銷:參保人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證、門診處方等在指定門診就醫點收費處可現場辦理報銷手續,參保人只須支付個人自費部分費用。
3.如何理解門診基本醫療費?
門診基本醫療費是指符合門診就醫管理、醫保門診藥品目錄、診療項目、服務設施范圍及支付標準等相關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
4.指定門診就醫點是怎么確定的?
按屬地原則指定一家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村(居)委會轄區內參保人的門診就醫點(即“指定門診就醫點”);屬地無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指定相鄰的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臨時的指定門診就醫點。
5.東莞市戶籍參保人居住地與指定門診就醫點不在同一村(居)委會的,指定門診就醫點如何確定?
居住地與指定門診就醫點所在地屬同一鎮(街)但不在同一村(居)委會的本市戶籍參保人,需要將指定門診就醫點變更至居住地的,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證到本鎮(街)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申請,經同意,其門診就醫點可變更為在同一鎮(街)的居住地的指定門診就醫點。
6.確定指定門診就醫點后,可以中途變更嗎?
在以下情況在辦理參保關系變更的同時系統自動變更指定門診就醫點,變更次月起生效:
用人單位遷移;
參保人轉換工作單位;
東莞市戶籍參保人戶籍遷移;
東莞市戶籍參保人居住地變更;
社保部門規定的其他情況。
7.可以到指定門診就醫點以外的醫療機構就診嗎?
參保人只有在指定門診就醫點就診才能按規定享受相應門診醫療待遇,確因病情需要到上級醫療機構就診的,應經指定門診就醫點轉診,并按照逐級轉診原則,先轉往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需要再轉診的,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轉診到鎮(街)定點醫院本部門診部、市屬定點專科醫院門診部或市內定點三級醫院門診部;因病情急需,可由指定門診就醫點直接轉診。
在指定門診就醫點服務時間外,因急診可直接到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門診搶救可直接到市內醫療機構。
8.確需轉診的,應如何辦理轉診手續?
指定門診就醫點主診醫生根據參保人病情提出轉診的,填寫“轉診告知單”,報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審批通過后,參保人即可轉診。
9.各種就診情況,統籌基金支付標準有什么不同?
①參保人在指定門診就醫點服務時間外,因急診直接到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
②參保人直接到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搶救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直接到指定門診就醫點及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外的市內醫療機構門診搶救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③經指定門診就醫點轉診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轉到鎮(街)定點醫院本部門診部或市屬定點專科醫院本部門診部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轉到市內定點三級醫院本部門診部的,支付比例降低20%;轉到其他醫療機構的,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④除以上幾種情形外,參保人自行到指定門診就醫點以外的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10.在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轉診、門診搶救或急診費用,能不能在中心直接辦理報銷手續?
參保人在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門診搶救或急診費用,可以在中心直接辦理報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