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怎樣辦理失業保險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①各級勞動部門招工手續(招用合同制工人審批表、各類派遣單、安置信、就業證明等);
②職工調動,接轉手續;
③工資升級表;
④勞動合同書(經勞動部門簽證的);
⑤養老保險手冊(核實、貼單)。失業人員在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后應在指定時間或30日內,攜帶身份證、《**市失業人員登記證明書》、《就業失業登記證》到繳納失業保險費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失業申領登記。超過60日的視為自動放棄享受本次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么?
失業人員失業期間領取失業金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