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鎮江醫療保險政策有哪些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鎮江醫療保險政策
一、參保對象
1、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未參加市區統賬結合基本醫療保險的、具有市區(京口區、潤州區、鎮江新區)戶籍的城鄉居民;
2、持有一年以上市區暫住證、未辦理就業登記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二、繳費標準
1、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籌資標準為每人480元,其中:參保人員個人承擔160元,市區兩級政府財政補貼320元;
2、市區年齡在女50周歲(含50周歲)以上、男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的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減半,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繳納80元,個人繳納的其余部分由政府財政補助;
3、符合《鎮江市社會醫療救助辦法》文件規定的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優撫對象、在鄉精簡老職工、特困職工家庭成員等社會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市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納的部分由市社會醫療救助資金繳納;
4、本市戶籍年滿70周歲以上且自2004年起連續參保的老年居民,個人繳納部分由政府財政全額補助,個人不需繳費。
三、保險待遇
1、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全年累計最高補償金額為20萬元。
2、參保人員在本人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門診治療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由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償40%。
3、參保人員患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住院醫療費用,分次結算、分段補償;其中:300元以內個人自付,300-10000元補償70%,10000-30000元補償80%,30000元以上補償90%;如需到市區二級以上醫院住院診療,應到本人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轉診手續(急診后五日內補手續);轉診至市區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按以上補償比例下降20%后給予補償。
四、就診報銷
參保人員到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就診,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持醫保卡直接結算報銷,其中由個人按比例承擔的部分直接現金支付。
五、辦理地點
1、首次參保:需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一寸照片,填寫參保花名冊;到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社區、村委會)辦理。
2、續保參保:持醫保卡到原所在居委會(社區、村委會)直接繳費。
六、辦理方式
各社區(村委會)辦理登記繳費手續后,由各區合管辦負責匯總參保花名冊和參保費用,并集中上報到市社保征管中心。新參保人員的醫保病歷和醫保卡,到所在居委會(社區、村委會)領取。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鎮江醫療保險政策有哪些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