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彭某駕駛某品牌大排量越野車,因每兩年審一回車,所以“耍小聰明”,只在審車年份購買交強險,2023年7月該車交強險脫保期間,彭某在高速卡口,被交警臨時檢查攔下,檢查中發現彭某車輛無交強險,須依法繳納相應的罰款及駕駛證扣分處理,同時在交警的監督下彭某購買了交強險并補繳上一年的車船稅以及產生的滯納金。
案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案例啟示
小編在此提醒廣大車主朋友,交強險是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千萬不要心存僥幸讓自己的愛車“裸奔”。
案例簡介
彭某駕駛某品牌大排量越野車,因每兩年審一回車,所以“耍小聰明”,只在審車年份購買交強險,2023年7月該車交強險脫保期間,彭某在高速卡口,被交警臨時檢查攔下,檢查中發現彭某車輛無交強險,須依法繳納相應的罰款及駕駛證扣分處理,同時在交警的監督下彭某購買了交強險并補繳上一年的車船稅以及產生的滯納金。
案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案例啟示
小編在此提醒廣大車主朋友,交強險是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千萬不要心存僥幸讓自己的愛車“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