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提示】 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
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確實挺讓人焦慮。這時,有個機構號稱能夠幫忙化解債務,分期償還,不過你得先交“服務費”。機構收了“服務費”,你能省去追債的麻煩,輕松收回外債···.·.這樣“雙贏”的事何樂而不為呢?小心!事情沒這么簡單,這有可能是一個非法集資陷阱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以化解債務糾紛為由,宣稱對信用卡、網貸等個人信用債務,提供“解債”服務,以化解債務糾紛為由,向參與人收取高額服務費、咨詢費、保證金等,騙取參與人錢財。這實際上是一種以“解債服務”為名的騙局行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
什么是“解饋”類非法集資?
“解債”類非法集資是指,未經金融管理部門(人民銀行、銀保監部門、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批準、從事所謂“債事服務"“債務化解”等業務的機構或個人,以向客戶提供債權債務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實物兌換等服務為名,承諾將“客戶”手中的債權債務轉化為持續現金流并定期返還收益,誘導客戶繳納咨詢費、保證金,甚至“投資入股”。
“解債”類非法集資的形式:
一、畫餅
有關債事服務機構宣稱在債權人、債務人之間搭建服務平臺,承諾收取咨詢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后,通過以物抵債、現金分期等方式實現債權、代償債務。此類機構并不審查債權債務關系真實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債措施,本質上是以解債之名行集資之實。
二、利誘
謊稱繳納解債金額30%一60%的費用后,即可獲得全額甚至明顯高于債權的現金或實物回報。此類機構并無實質經營活動和收益,所謂抵債物品價格虛高,完全靠拆東墻補西墻維系,資金運轉不可持續。
三、造勢
類機構以“具有央企、國企背景"“提供等額資產保障”為噱頭,通過線上線下渠道虛假宣傳。有的還設置層級獎勵制至設立仿冒銀行設立線上網站、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線下實體經營網點,以誤導公眾,快速擴張。
風險提示:
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損失自行承擔,投資時要做到“三看一堅持"。
一看業務許可證。
特許行業從事投融資等金融活動應當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
二看收益合理性。
非法集資往往宣傳高于銀行利率幾倍的高收益、高利息、高回報,突出違法金融產品的高收益,誘感投資。
三看內容合法性。
金融類廣告宣傳中不得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內容。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市場上沒有高回報、低風險金融產品,更沒有“穩賺不賠”的理財項目。
【風險提示】 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
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確實挺讓人焦慮。這時,有個機構號稱能夠幫忙化解債務,分期償還,不過你得先交“服務費”。機構收了“服務費”,你能省去追債的麻煩,輕松收回外債···.·.這樣“雙贏”的事何樂而不為呢?小心!事情沒這么簡單,這有可能是一個非法集資陷阱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以化解債務糾紛為由,宣稱對信用卡、網貸等個人信用債務,提供“解債”服務,以化解債務糾紛為由,向參與人收取高額服務費、咨詢費、保證金等,騙取參與人錢財。這實際上是一種以“解債服務”為名的騙局行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
什么是“解饋”類非法集資?
“解債”類非法集資是指,未經金融管理部門(人民銀行、銀保監部門、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批準、從事所謂“債事服務"“債務化解”等業務的機構或個人,以向客戶提供債權債務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實物兌換等服務為名,承諾將“客戶”手中的債權債務轉化為持續現金流并定期返還收益,誘導客戶繳納咨詢費、保證金,甚至“投資入股”。
“解債”類非法集資的形式:
一、畫餅
有關債事服務機構宣稱在債權人、債務人之間搭建服務平臺,承諾收取咨詢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后,通過以物抵債、現金分期等方式實現債權、代償債務。此類機構并不審查債權債務關系真實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債措施,本質上是以解債之名行集資之實。
二、利誘
謊稱繳納解債金額30%一60%的費用后,即可獲得全額甚至明顯高于債權的現金或實物回報。此類機構并無實質經營活動和收益,所謂抵債物品價格虛高,完全靠拆東墻補西墻維系,資金運轉不可持續。
三、造勢
類機構以“具有央企、國企背景"“提供等額資產保障”為噱頭,通過線上線下渠道虛假宣傳。有的還設置層級獎勵制至設立仿冒銀行設立線上網站、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線下實體經營網點,以誤導公眾,快速擴張。
風險提示:
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損失自行承擔,投資時要做到“三看一堅持"。
一看業務許可證。
特許行業從事投融資等金融活動應當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
二看收益合理性。
非法集資往往宣傳高于銀行利率幾倍的高收益、高利息、高回報,突出違法金融產品的高收益,誘感投資。
三看內容合法性。
金融類廣告宣傳中不得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內容。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市場上沒有高回報、低風險金融產品,更沒有“穩賺不賠”的理財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