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介
近期李先生有件煩心事,他在駕車行駛時不小心發生了事故,隨后找保險公司理賠,經保險公司核實發現李先生車子投保時使用性質為家庭自用車,但事故發生時李先生的車為網約車且在營運期間出險,因此保險公司對該事故進行了拒賠。
二、案例分析
從此案分析:李先生可能是想利用閑暇時間多掙些錢,將車輛使用性質由原來的私家車后變成了網約車,車子從事了營運工作,但未意識到車輛變更為營運使用性質讓車輛的風險隨之增加,需要聯系保險公司告知相關情況,并及時進行批改及繳納變更車輛性質后保費。
三、案例啟示
在此提醒廣大車主們,車輛如果發生使用性質變更,必須告知保險公司并及時辦理批改,按照《保險法》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
一、案情簡介
近期李先生有件煩心事,他在駕車行駛時不小心發生了事故,隨后找保險公司理賠,經保險公司核實發現李先生車子投保時使用性質為家庭自用車,但事故發生時李先生的車為網約車且在營運期間出險,因此保險公司對該事故進行了拒賠。
二、案例分析
從此案分析:李先生可能是想利用閑暇時間多掙些錢,將車輛使用性質由原來的私家車后變成了網約車,車子從事了營運工作,但未意識到車輛變更為營運使用性質讓車輛的風險隨之增加,需要聯系保險公司告知相關情況,并及時進行批改及繳納變更車輛性質后保費。
三、案例啟示
在此提醒廣大車主們,車輛如果發生使用性質變更,必須告知保險公司并及時辦理批改,按照《保險法》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