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投保仔細核實投保人身份,保障投保人信息安全權
典型案例 ?2022年8月,王某通過網絡渠道為其朋友投保交強險。某保險公司員工張某按照正常流程審核查驗申請資料時發現行駛證車主非投保人本人。為保護客戶信息真實性,張某要求投保人提供可證明其與車主或與被保險機動車有關聯關系的證明材料。但王某的過激反應引起了張某的警覺,最終通過多方嘗試聯系上實際車主,交談中發現王某是車主同學的朋友,企圖用技術手段篡改保單上的車船稅標準賺取中間差價,達到獲利的目的。
因交通強制保險投保人并非行駛證車主,且投保人拒絕提供有關聯關系證明,不符合交強險辦理的相關規定,張某拒絕了王某的申請,避免李某遭受財產損失,從而保護了行駛證車主的合法權益。
案例分析:
本案例是車輛交強險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業務過程中保險公司認真核對投保人身份發現與行駛證車主不一致,在進一步落實關系證明材料遭拒后,拒絕為其辦理交通強制保險投保,從而保護了投保人的保單利益、信息安全及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案例。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投保人,是指與保險公司訂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保險公司應采取有效措施核實投保人身份,確保投保申請為行駛證車主本人真實意思表示。
湖南銀保監局發布的《關于開展車險投保人繳費實名認證試點工作的通知》第二點第四條:當投保人與機動車輛所有人不一致時,財產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要求投保人提供與車主的關系證明或委托證明,審慎評估投保人與機動車輛所有人的關系,并向雙方提示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及風險隱患,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權益。
在本案例中,李某騙取王某信任獲得了個人信息通過互聯網途徑購買交強險,本身對投保人身份識別帶來了難度。但因某保險公司湖南分公司張某除核對行駛證、保險身份證等必要資料外,還要求提供行駛證車主授權,在發現異常后,冷靜有序處理,從交談中找突破,尋找有利線索,及時聯系上真實車主,從而調查清楚了真相,聚焦為王某辦理交強險投保,避免了李某的保單利益受損,維護了李某的信息安全,保障了車主的財產安全不受損失。
風險提示:
1.消費者需提高信息安全意識及保險意識。不提供重要敏感信息給他人,不點擊不熟悉網站鏈接;同時在購買保險時,都應提前查看保險條款、承保公司,在核實保障范圍后再進行投保。
2.消費者應配合保險公司提供真實、有效、完整的個人信息。消費者在辦理保險業務時,應主動配合保險公司進行身份識別,辦理與自己利益密切相關的保險業務時應盡量親自辦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進行變更,以保證信息的真實、準確,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3.消費者委托他人代辦保險的,需及時進行保單驗真。消費者可通過選擇保險公司提供的正規渠道進行查驗,驗真保單信息內容可包括:保單號信息、個人信息、車輛信息、險種信息以及繳費等信息,若發現信息有誤或者不符的情況,應當及時聯系保險公司進行核實,以保證信息的安全性,避免遭受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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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投保仔細核實投保人身份,保障投保人信息安全權
典型案例 ?2022年8月,王某通過網絡渠道為其朋友投保交強險。某保險公司員工張某按照正常流程審核查驗申請資料時發現行駛證車主非投保人本人。為保護客戶信息真實性,張某要求投保人提供可證明其與車主或與被保險機動車有關聯關系的證明材料。但王某的過激反應引起了張某的警覺,最終通過多方嘗試聯系上實際車主,交談中發現王某是車主同學的朋友,企圖用技術手段篡改保單上的車船稅標準賺取中間差價,達到獲利的目的。
因交通強制保險投保人并非行駛證車主,且投保人拒絕提供有關聯關系證明,不符合交強險辦理的相關規定,張某拒絕了王某的申請,避免李某遭受財產損失,從而保護了行駛證車主的合法權益。
案例分析:
本案例是車輛交強險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業務過程中保險公司認真核對投保人身份發現與行駛證車主不一致,在進一步落實關系證明材料遭拒后,拒絕為其辦理交通強制保險投保,從而保護了投保人的保單利益、信息安全及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案例。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投保人,是指與保險公司訂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保險公司應采取有效措施核實投保人身份,確保投保申請為行駛證車主本人真實意思表示。
湖南銀保監局發布的《關于開展車險投保人繳費實名認證試點工作的通知》第二點第四條:當投保人與機動車輛所有人不一致時,財產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要求投保人提供與車主的關系證明或委托證明,審慎評估投保人與機動車輛所有人的關系,并向雙方提示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及風險隱患,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權益。
在本案例中,李某騙取王某信任獲得了個人信息通過互聯網途徑購買交強險,本身對投保人身份識別帶來了難度。但因某保險公司湖南分公司張某除核對行駛證、保險身份證等必要資料外,還要求提供行駛證車主授權,在發現異常后,冷靜有序處理,從交談中找突破,尋找有利線索,及時聯系上真實車主,從而調查清楚了真相,聚焦為王某辦理交強險投保,避免了李某的保單利益受損,維護了李某的信息安全,保障了車主的財產安全不受損失。
風險提示:
1.消費者需提高信息安全意識及保險意識。不提供重要敏感信息給他人,不點擊不熟悉網站鏈接;同時在購買保險時,都應提前查看保險條款、承保公司,在核實保障范圍后再進行投保。
2.消費者應配合保險公司提供真實、有效、完整的個人信息。消費者在辦理保險業務時,應主動配合保險公司進行身份識別,辦理與自己利益密切相關的保險業務時應盡量親自辦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進行變更,以保證信息的真實、準確,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3.消費者委托他人代辦保險的,需及時進行保單驗真。消費者可通過選擇保險公司提供的正規渠道進行查驗,驗真保單信息內容可包括:保單號信息、個人信息、車輛信息、險種信息以及繳費等信息,若發現信息有誤或者不符的情況,應當及時聯系保險公司進行核實,以保證信息的安全性,避免遭受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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