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某日,葉女士想購買一份住院醫療保險。投保過程中,保險代理人詢問投保人身體狀況、有無既往病史等信息,葉女士均反饋無異常。保險合同生效后,葉女士因右髖部疼痛5個月余前往武漢同濟醫院治療,被診斷為右髖關節發育不良。
后經調查發現,葉女士曾于投保前在黃岡市羅田縣人民醫院被評定為三級殘疾,其病癥表現為右下肢下蹲受限,且通過調查葉女士手術記錄發現,此次治療疾病為先天性髖關節發育不良。因葉女士投保時刻意隱瞞既往病史,且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故本次事故屬于責任免除范疇。
政策依據:
《中國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投保人在投保前就已患有先天性疾病并辦理了殘疾證,但仍故意隱瞞病情帶病投保,最終導致案件拒賠。
風險提示:
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客戶應秉持最大誠信原則,如實向保險公司履行告知義務,否則極易產生后期理賠糾紛,且保險公司可依法解除保險合同。
典型案例:
某日,葉女士想購買一份住院醫療保險。投保過程中,保險代理人詢問投保人身體狀況、有無既往病史等信息,葉女士均反饋無異常。保險合同生效后,葉女士因右髖部疼痛5個月余前往武漢同濟醫院治療,被診斷為右髖關節發育不良。
后經調查發現,葉女士曾于投保前在黃岡市羅田縣人民醫院被評定為三級殘疾,其病癥表現為右下肢下蹲受限,且通過調查葉女士手術記錄發現,此次治療疾病為先天性髖關節發育不良。因葉女士投保時刻意隱瞞既往病史,且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故本次事故屬于責任免除范疇。
政策依據:
《中國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投保人在投保前就已患有先天性疾病并辦理了殘疾證,但仍故意隱瞞病情帶病投保,最終導致案件拒賠。
風險提示:
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客戶應秉持最大誠信原則,如實向保險公司履行告知義務,否則極易產生后期理賠糾紛,且保險公司可依法解除保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