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內容】
今年王先生在辦理交強險時,被告知上年度車船稅未繳,除了補繳還要支付滯納金,王先生一下懵了,明明記得去年投保時保險公司是代收了呀,怎么還會漏繳呢?通過調查發現王先生去年車船稅重復繳納了。
【案例分析】
2019年1月,王先生買了新車并辦理了保險,車險應該在2020年1月到期,為了參與保險公司的雙十一活動,他于2019年11月提前投保了2020-2021年度車險,在核對繳費信息時,王先生未仔細檢查就刷卡支付了。直到今年1月份續保時,才發現2019車船稅重復交了兩次,2019年1月投保時交了一次,2019年11月投保時又交了一次,反而2020年車船稅一直未繳。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在辦理交強險時,車輛信息會自動傳送至稅務系統,稅務系統再將車輛的應繳稅額返回保險公司系統,前臺出單員將系統顯示的車船稅金額和交強險保費一并告知投保人,投保人確認無誤后再支付所有費用。本案王先生當時未仔細核對就直接付款,主觀認為2020年車船稅已繳納。最后在保險公司協助下,王先生向當地稅務部門申請了退稅。
【消費提示】
為防范車船稅爭議,我司提醒廣大保險消費者在繳納時注意以下事項:
一是及時查閱交強險保單,核實車輛完稅情況。一旦發現異常,及時向保險經辦人、官方客服查詢核實。
二是若因個人原因未及時繳納,可自行攜帶車輛登記證、行駛證、車主身份證,前往當地稅務部門咨詢補繳。
三是嚴格根據國家要求,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維護自身權益。
【案例內容】
今年王先生在辦理交強險時,被告知上年度車船稅未繳,除了補繳還要支付滯納金,王先生一下懵了,明明記得去年投保時保險公司是代收了呀,怎么還會漏繳呢?通過調查發現王先生去年車船稅重復繳納了。
【案例分析】
2019年1月,王先生買了新車并辦理了保險,車險應該在2020年1月到期,為了參與保險公司的雙十一活動,他于2019年11月提前投保了2020-2021年度車險,在核對繳費信息時,王先生未仔細檢查就刷卡支付了。直到今年1月份續保時,才發現2019車船稅重復交了兩次,2019年1月投保時交了一次,2019年11月投保時又交了一次,反而2020年車船稅一直未繳。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在辦理交強險時,車輛信息會自動傳送至稅務系統,稅務系統再將車輛的應繳稅額返回保險公司系統,前臺出單員將系統顯示的車船稅金額和交強險保費一并告知投保人,投保人確認無誤后再支付所有費用。本案王先生當時未仔細核對就直接付款,主觀認為2020年車船稅已繳納。最后在保險公司協助下,王先生向當地稅務部門申請了退稅。
【消費提示】
為防范車船稅爭議,我司提醒廣大保險消費者在繳納時注意以下事項:
一是及時查閱交強險保單,核實車輛完稅情況。一旦發現異常,及時向保險經辦人、官方客服查詢核實。
二是若因個人原因未及時繳納,可自行攜帶車輛登記證、行駛證、車主身份證,前往當地稅務部門咨詢補繳。
三是嚴格根據國家要求,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