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上好!我是小編實習生邱邱,今天又來給大家科普保險小知識!今天我們要說的內容是大多數保障型產品都有的等待期!
先來看看關于保險中的等待期的官方名詞解釋:
等待期又稱觀察期或免責期,是指保險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受益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這段時期稱為等待期。
不同的險種等待期時間的設定也是不一樣的:
壽險和重疾險的等待期一般是90-180天左右。
醫療險的等待期是30天。
意外險是沒有等待期的,大多數是次日凌晨生效。
等待期的設定呢,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的情況發生,帶病投保也分有意和無意兩種情況。
比如說有些人事先知道自己患病,然后再去買保險。當然也存在已經患病了但自己不清楚的情況。
這兩種情況都是已經存在,可預見的風險,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對未來可預見的風險自然是是能規避就盡量規避。
對于買完保險就出險這種事故,保險公司當然是希望越少越好,等待期起到了很好的風險防范作用。
只要不是有意的,相信大部分人都能順利度過等待期,不過也有人在等待期內發生保險事故,遇到這樣的情況針對不同的險種,保險公司也有不同的做法:
先說重疾險,等待期內出險分為3種情況:
最常見的就是所有合同終止,退還已交保費。這樣的做,雙方的損失都不大。
比較友好的產品,就是只對出險的該項責任進行終止,不賠償,其他保險責任還繼續有效,非常的良心。
也有比較坑的,不返還保費,退現金價值,讓人損失巨大,比如說某福。
接著就是醫療險:
等待期內出險的話,保險公司不予報銷,即使過了等待期,由該疾病引起的后續治療費用,也統統除外。但合同仍舊繼續,如果得了其他的病,照樣可以進行報銷,這個設計也是很不錯!
對于壽險來說:
出險就是涼涼,所以一般是退還所交保費。
不管是哪個險種,等待期出險保險公司都不負責,所以等待期的時間長短很重要,越短對我們越有利!
好了,今天的科普就到這里了,我們下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