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現在比較火熱的行業之一,有許多的人保險意識比較強,已經有了適合自己的一套保險保障計劃。但是也有一些朋友對于保險是完全陌生的狀態,甚至不知道保險是什么。實際上,保險一般是指保險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設立專用保險基金,在法律或者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給付責任的經濟保障制度。
保險作為一項比較特殊的存在,自然有著自身的特點,我們一起來看看保險的特點有哪些?
1、法律性
保險制度作為法律制度的特性,體現在由保險法規定了保險人的資格、保險的范圍、方法和程序、保險兌現的條件及程序等等;當事人在進行任何保險活動時,都必須有保險法上的依據,否則,其權利就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2、商業性
商業保險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行為,商業保險是以追求盈利為目的的,投保人追求的目標是避免或者轉移風險,而保險人追求的是保費收入大于賠付支出的商業利潤,如果達不到此目的,就不會形成某一個商業保險的險種。所以當事人的保險行為絕大多數是自愿的。而其他保險則是為了一定的社會宏觀目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行為。
3、金融性
保險是一種以保險公司為中心的金融活動,無論保險法律關系涉及到多少主體,都要與保險公司的業務聯系在一起。所以,保險也特指保險公司的經營活動。根據我國的《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是依法設立的,并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進行監督管理的一種金融機構。
4、規避或轉移風險的存在
保險機制是由保險人向多個投保人收取保險費而形成的,這種機制必然是保費收入高、保險賠付支出少。對于被保險人來說,在發生風險損失時,繳納少量保險費可以得到賠償,及時恢復財產價值或生產能力,以較少的支出保障大額財產的安全,從而達到最大限度地規避或降低風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