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代理機構是現在很多的朋友們在購買汽車保險的時候會選擇的,但是在選擇的時候應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看汽車經銷商是否具備保險代理資格,以免惹事生非甚至上當受騙;二是要問代理人車輛保險有哪些險種、哪些險種保險費是多少,這樣才會比較靠譜,避免造成我們的損失。
對于城市人來說,私家車已經成為普通的交通工具,商業車輛保險已經成為許多“老司機”的必需品。同時,商業車險一直是非法保險的“重災區”。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公布的“個案”特別指出了與車險相關的典型案例。車主不妨在投保理賠過程中向他們學習,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銀保監會某派出機構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某財產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拒絕承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經查,該保險機構存在以投訴人摩托車為外地牌照且公司暫時沒有單證為由,拒絕承保投訴人摩托車交強險的行為。針對上述問題,監管機構對相關保險機構罰款5萬元。
我國實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對于保障機動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時獲得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在實踐中,一些保險機構以沒有交強險單證為由,或設定不合理限制條件等,拒絕或拖延承保摩托車、農用機動車交強險。有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保險機構拒絕或拖延承保交強險后,未及時反映、解決問題,導致機動車未按規定投保交強險,一方面會受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另一方面機動車將失去相應的保險保障,發生交通事故后由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案例中相關保險機構拒絕承保摩托車交強險的行為,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對此,我們需要清楚的就是交強險對于我們來說是強制繳納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及時參加強制保險。如果保險機構拒絕或延遲承保交通強制保險,消費者可以通過保險機構客服電話舉報,或向監管部門投訴,避免因未及時投保交通強制保險而造成損失,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