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比例及保險待遇分別是怎樣的?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北京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比例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1、職工:
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法確定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用人單位:
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納基本醫保險的工資基數。
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比例
1、職工:
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職工個人帳戶。
2、用人單位:
按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的9%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的保險費的一部分按下列標準劃入職工個人帳戶:(一)不滿3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0.8%劃入個人帳戶;(二)35周歲以上不滿4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1%劃入個人帳戶;(三)45周歲以上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2%劃入個人帳戶;(四)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3%劃入個人帳戶;(五)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劃入個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