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屬于基本保險規定病種的,醫保參保人都可以申請認定并報銷。那么浙江省患病參保人員應該如何申請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病種的認定呢?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病種認定需要哪些材料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病種認定受理條件
患各類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腎功能衰竭透析治療和列入診療項目的器官移植后抗排異治療、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的病人。
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病種認定所需材料
1、規定病種證歷本辦理需持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并蓋章的《浙江省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病種門診治療建議書》;
2、病理切片報告或確診診斷證明及有關檢查、化驗報告等資料;
3、一張一寸免冠近照;
4、省級醫保制發的醫療保險證歷本、卡。
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病種認定流程
1、備案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
2、受理人員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3、材料齊全并符合規定的現場辦結,不全的及時告知需補全的材料。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病種認定需要哪些材料的知識,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