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中學(含職業高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在冊就讀,具有全日制學籍的學生,不限戶籍和國籍,均可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中小學生參保的繳費標準為350元,其中個人繳納150元,政府補助200元。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學生醫療保險繳費相關內容介紹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學生醫療保險繳費相關內容介紹
戶籍學生中重點優撫對象:一級和二級殘疾人、低保對象、扶助對象、國家供養對象(包括“五保”人員、“三無”人員及孤兒),其個人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據了解,學生參保后,一個醫保年度內在門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按照分級診療的相關規定,由基金最高承擔60%,支付限額為4000元。住院就醫發生的醫療費同樣是在一個醫保年度內累計計算,起付線以下部分由個人自負。起付線以上部分由醫保基金和個人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擔,基金最高支付30萬元。其中門診特殊病種治療待遇享受人員住院時不設置起付線。
由于學生參加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是由政府主辦的非營利性的社會保險,更講究公平性和普遍性,對參保人沒有身體健康狀況、初患疾病等特殊限制,各類全日制學生均可參保,因病休學的學生繼續保留學籍的也可參加醫保。
同時,對于一些患有大病重病的參保學生,還將實行大病保險政策,參保學生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政策范圍內醫療費中,年度內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超過2萬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下列比例予以補助:2萬元至5萬元部分,補助50%;5萬元至10萬元部分,補助55%;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補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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