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住院有哪些相關手續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住院需辦理手續為:
(1)就診。
到定點醫院醫生處就診,應出示基本醫療保險IC卡(未能領取IC卡的,可憑身份證辦理),經醫生診斷后需住院治療的,由參保人提示醫生開具住院費用記帳通知單。
(2)記帳資格(及身份)確認。
辦理住院及特殊門診手續時,參保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基本醫療保險IC卡、住院費用記帳通知單,交駐院專管員(社保局派駐定點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如駐院專管員不在場,則由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工作人員代辦)確認身份及記帳資格。
①專管員查對身份證與基本醫療保險IC卡及住院參保人是否相符。
②由專管員將參保人的基本醫療保險IC卡、疾病診斷證明書、住院費用記帳通知單收下,送社保局醫保科辦理記帳資格確認手續后,于次日回復定點醫療機構及參保人。
③如遇節假日(或急危重癥)可先入院,2個工作日內補辦有關手續。參保人住院時,定點醫療機構可按規定收取一定數量的押金(用于支付個人自付部份醫療費用)。
(3)出院結算。
參保人出院及特殊門診一個療程結束時,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進行結算,扣除參保人應自付費用后,將剩余押金退還參保人并開具正式發票。屬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記帳,于次月5日前匯總后交專管員送社保局醫保科審核。社保局醫保科在15個工作日內將核準費用按規定撥給定點醫療機構。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住院需辦理什么手續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