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醫療保險能不能夠轉移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為保證轉移接續信息順暢簡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會同衛生部設計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憑證,身份證號碼是參保人員的唯一識別碼,參保人轉移醫保關系時,只需要向社保機構出示,參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時更新。
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流程醫保轉移包含兩方面的意思,一是轉入,二是轉出。對于醫療保險的轉移工作來說,這兩個方面我們都要了解。畢竟兩者之間的辦理流程也有所不同,下面根據這兩種不同情況的辦理流程給大家做個介紹。
一、轉入
(1)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
①攜帶資料
a.參保人員或新就業地用人單位代辦人員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并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并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c.原參保所在地收到《聯系函》后,將參保人員的《參保憑證》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回所在市;有個人賬戶的,同時轉移個人賬戶余額;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d.各經辦機構接收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信息表》及個人賬戶余額,并將信息錄入業務系統,將轉移的個人賬戶金額計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2)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
①攜帶資料
a.原參保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憑證》;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并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并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c.原參保所在地收到《聯系函》后,將參保人員的《參保憑證》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回所在市;
d.各經辦機構接收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和《信息表》,并將信息錄入業務系統;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二、轉出
(1)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轉入;
②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生成《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并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參保人員原在我市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③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接收新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核對信息并通過系統生成《參保憑證》,并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
④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參保憑證》第一、三聯及《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有個人賬戶的,辦理個人賬戶余額劃轉手續,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2)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其基本醫療保險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攜帶資料
a.職工本人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參保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區(市)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憑證》;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并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轉移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并打印參保憑證。憑證第一聯由經辦機構妥善保管,第三聯交給參保人員。有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余額按我市規定一次性支付給參保人員;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
c.參保人員攜帶《參保憑證》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手續。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后,對符合當地參保規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d.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接收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發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并將《參保憑證》第一聯和《信息表》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新就業地參保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e.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收到《參保憑證》第一聯和《信息表》后辦理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