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很多人都會問,里面的錢可以提取出來嗎?醫療保險什么時候開始生效呢?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醫療保險從什么時候開始生效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廣州醫療保險提取可以嗎
醫療保險賬戶余額一般來說是不能取的,但是部分城市出臺了醫療保險新政策,規定醫保賬戶余額可買商業保險,或者有歷年賬戶余額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可以提取個人繳費部分資金。
由上可知,醫療保險可以取嗎?這要看當地的社保政策,具體可以登錄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看最新的社保政策,也可以前往當地的社保局,在窗口辦理個人社保咨詢業務。
醫療保險什么時候生效
(一)首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1、首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從辦理參保手續的次月起,向地稅部門繳納了該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從地稅部門征收到醫療保險費的當月1日起生效,并按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用人單位錄用員工之日起至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生效前,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用人單位錄用員工逾期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其補繳生效前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
3、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次月起暫停該單位在職參保人員享受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醫療費用的待遇,暫停期間所發生的本屬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二)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人員
參保人員從用人單位辦理減退手續后,在次月內被新用人單位錄用并辦理了續保手續,或在次月內以個人身份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同時向地稅部門繳納了自續保當月起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予中斷;中斷繳費的,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從地稅部門征收到該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當月1日起生效。
(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生效后特殊情況的處理
由于登記錄入、保費托收延遲等原因使參保人員就醫時未能刷卡支付的醫療費用,憑地稅部門簽字蓋章后的繳費到款憑證;由于社會保障(醫保IC)卡制作延誤的,憑地稅部門的繳費到款憑證和個人繳費證明,經社保機構制卡部門簽字蓋章后,到相應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醫保規定結算待遇生效后的醫療費用。
醫療保險是我們非買不可的一份保險,因為我們會生病,會住院,會需要治療費用,而且治療費用往往超乎你的支出范圍,所以何不選擇提前辦理一份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