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深圳市醫療保險相關事項內容辦理須知,申請醫療保險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農民工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因急診搶救發生的住院費用現金報銷;
二、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人未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自行到非農民工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住院費用現金報銷。
申請材料
一、原始收費收據(原件1份);
二、費用明細清單(原件1份);
三、門診病歷(復印件1份,驗原件);
四、加蓋醫療機構公章的住院病歷(需到醫院病案室復印:入院記錄、醫囑單、手術記錄、出院記錄及相關檢查報告單)(復印件1份);
五、疾病診斷證明書(急診住院續出具醫院急診證明)(原件1份);
六、參保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
七、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委托他人代辦的應當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八、參保人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
九、在職員工須提供單位證明(原件1份)。
辦事程序
一、參保人應在醫療費用發生之日(住院從出院日)起12個月內提交相關資料向社會保險機構或定點結算醫院提出申請。
二、受理材料。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逾期不補正,視為撤回申請。但補正材料后,申請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提出申請。
三、審查批準。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