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時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不滿15年怎么辦?
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那么是否就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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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男,1950年生,年之前一直是一名靈活就業人員,從未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但是2020年后林某到一家私營企業工作,該企業開始為林某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但是聽說必須繳滿15年才能領取基本養老金。林某算了一下,當他達到退休年齡時自己的繳費年限仍然不滿15年,那么自己豈不是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那么林某能否在退休前將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繳足15年再領取基本養老金?
案例解答
由于基本養老保險領取有三個必要條件,其中繳滿15年是必不可省的要素之一。如果不夠15年,即使自己連續繳到退休之后也不能領取養老金。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社會保險法》第16條第2款明確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由此可見,繳費滿15年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門檻”,但不代表繳不滿15年就可以不繳費,只要職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就應按規定繳費。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在繳費滿15年(一次性補繳或者繼續繳費均可)后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也可以采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保養老保險的辦法,解決其養老保障問題。
具體到本案中林某的情形,林某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有三種選擇:一是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即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二是繼續繳基本養老保險至2015年,即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三是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