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失業的時候,是沒有能力交付保費的,生活也困難了許多,你知道嗎?這個時候我們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那么,申請失業保險要具備什么條件呢?如何申請失業保險金呢?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什么條件和材料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一、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什么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交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如何規定?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計算(欠繳的年度應補繳):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三、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