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后,失業金的領取標準也隨之調整。那么,臺州市失業保險領取標準是什么呢?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想要了解更多關于臺州市失業保險領取的標準是多少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臺州市失業保險領取標準
近日,臺州發布了《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分為1245元和1148元兩檔。
從11月1日起,在臺州市區、臨海、溫嶺、玉環范圍內執行1660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在天臺、仙居、三門范圍內執行1530元最低月工資標準。因此,臺州市區、臨海市、溫嶺市、玉環縣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調整為1245元/月,天臺縣、仙居縣、三門縣的領取標準調整為1148元/月。
據了解,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從11月1日起執行。
臺州市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按規定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并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