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客戶倒車過程中未注意旁邊突然出現的行人,不慎將行人刮倒,向保險公司報案后,保險公司給予了現場調解服務。
【案例分析】
傳統理賠方式下,發生人傷事故不論傷情和損失金額均需要報交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方可理賠,由此耽誤時間還要讓被保險人承擔扣分、罰款。“太好賠”服務體系中針對小額人傷提供陪同醫院檢查、3000元以下損失現場調解賠付,免除客戶反復奔波。
【案件提示】
1、小額人傷案件一定不能私了;
2、出險后第一時間向我司進行報案,根據查勘人員指導意見確定是否需要報交警處理;
3、協議一定要經過保險公司進行調解確認,涉及人員均需根據查勘人員意見簽字拍照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