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張女士來電向保險公司咨詢,其購買了個高額醫療保險,在疫情期間感染新冠肺炎,是否可以獲得理賠?
案例分析:醫療險分為意外醫療和疾病醫療。2019年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國際衛生組織把它定義為疾病的一種。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可以在健康保險的疾病醫療費用補償責任中獲得賠償,但需符合保險合同中等待期的要求。
消費提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是突發性傳染病,不可預期發生及程度,如罹患重癥則死亡率及診療費較高,疫情期間,保險公司不同程度擴展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保險責任,助力全民抗疫。保險公司再疫情期間主動擴展行為均為臨時應對措施。建議消費者根據自身的健康及經濟情況建立完善的、持續的、全面的社會保險盒商業險保險綜合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