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法是什么?據了解,伊春市失業金的額度等于失業金的月領取標準*失業金的領取期限,其中,伊春市區的失業人員領取的失業金標準為每月450元,下面是具體的介紹。想要了解更多關于伊春失業保險金計算方法是什么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計算方法
失業金的領取金額=失業金月領取標準*失業金領取期限
月領取標準
伊春市區為450元/月,所轄縣(市)和其他區為410元/月。
根據規定,統籌地區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享受的生育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撫恤金、農民工生活補助金標準依據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來確定。
領取期限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提示:伊春失業保險金領取額度的計算方法是什么?由上可知,伊春市失業金領取的金額等于失業金月領取標準*失業金領取期限,其中伊春市區失業金的月領取標準為450元,其他地區的月領取標準為410元,失業金的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