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湘潭失業保險金領取計算方法是什么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湘潭失業保險金領取如何計算?據了解,湘潭市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額=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領取期限。其中,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和期限,都依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而定。
計算公式
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額=領取月份數×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領取標準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78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0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3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782元發放。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由588元調整到618元。
領取期限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湘潭失業保險金領取如何計算?由上可知,其計算公式為失業金總額=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領取月份數。其中,在領取期限方面,失業人員最低短可領取2個月的失業金,最長可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