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按照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規定,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對象是非城鎮戶口、不由國家供應商品糧的農村人口。交納保險年齡一般為20周歲至60周歲。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一般為60周歲。想要了解更多關于農民如何辦理農村養老保險介紹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交費方式大體分為三種:
一是定期交費。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可采用這種方式。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數額交納。
二是不定期交費。多數地區因收入不穩定而采取的方式。豐年多交,歉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入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
三是一次性交費。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將保費一次交足,一直到60歲以后按規定領取養老金。
保險對象的權益有: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者,個人交納的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
領取者超過10年的長壽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保險對象從本縣(市)遷往外地,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將其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本人;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學等農轉非,可將保險關系(含資金)轉入新的保險軌道,或將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還本人。
這些就是我們在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小編的這篇文章能給你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