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不是按比例報銷,而是固定額度報銷,生育保險是國家給予育齡婦女的一項福利制度。雇主每月支付支付基數的0.8%,女職工只要參加生育保險滿一年,即可享受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一次性生育營養補助和一次性補助。
北京市生育保險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助產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藥品費(含自費藥品、營養藥品的藥品費)由職工自行承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生育保險政策強調,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舉例來說,一名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5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4500元,由生育保險基金統一支付給單位后,超過平均工資的500元用人單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35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額需要用人單位補足。
對于原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在2018年1月1日前已經生育或計劃生育享受產假,但在之后申報生育津貼的,按照新計發辦法計算生育津貼。
從那時起,生育保險將調整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的部分醫療費用支付項目和定額標準。醫療水平將在原有基礎上提高20%左右,預計增加資金支出2500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