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更多關于如何支付不同地方的醫療費用,請參閱下面的介紹。審批程序:被保險人或委托人持轉診責任醫院填寫的《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登記表》等登記材料。到參保人和繳費人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院登記手續,經社保經辦機構批準后,方可轉院到管理辦法指定的外埠醫療機構轉診。
需要轉入境外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轉入境外醫療機構就醫。參保人員因治療需要調離其他地方住院治療,或者因住院急診需要留院觀察的,按照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結算辦法:
①參保人員辦理轉診登記手續后轉診至外地醫療機構就診的,發生的屬于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醫療費用,給予報銷。
②醫療服務項目單價高于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項目價格的,按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項目價格報銷;單價低于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項目價格的,按實際價格報銷。
③屬名在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批準文號不在異地庫的藥品,參照本市同名庫同類藥品價格報銷。當藥品價格高于異名庫同類藥品價格的,按異名庫同類藥品最高價格審核報銷;低于異名庫同類藥品最高價格的,按實際價格審核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