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是要去當地醫療管理中心或指定醫療機構醫保結帳窗口報銷,深圳醫保對于醫保報銷有一系列的相關規定,針對到市社保機構的報銷范圍和到就醫的醫療機構的報銷范圍分別有不同規定,比如報銷條件和報銷所需資料等。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深圳醫保報銷范圍是怎么規定的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第七十八條[到市社保機構報銷的范圍
參保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先行支付現金,其后憑有關單據和資料向市社會保險機構提出申請,由市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審核報銷:
(一)綜合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參保人在國內其他城市急診或經核準轉診到國內其他城市發生的的住院醫療費用;
(二)長期派駐在國內其他城市工作的本市戶籍參保人或退休后居住在國內其他城市的參保人,在備案的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器官移植后門診用抗排斥藥,及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
(四)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結算醫院因急診搶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
(五)參保人經醫院同意,住院時在院外進行目錄內診療項目發生的的費用;
(六)在國內其他城市發生的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
第八十條[到就醫的醫療機構報銷的范圍
住院醫療保險參保人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或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先行支付現金,可以憑有關單據和資料到就醫的醫療機構按規定辦理審核報銷:
(一)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電腦故障或因《社會保障卡》損壞等原因不能記賬的;
(二)經醫院同意,住院時在院外購買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的處方藥;
第八十一條[報銷時限及所需資料
參保人應在醫療費用發生之日(住院從出院日)起12個月內提交以下資料辦理報銷手續:
轉出醫院轉診證明、蓋有就診醫院印章的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復印件、疾病診斷證明(門診)、出院診斷證明書或出院小結(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原始收費收據、用人單位證明和社會保障卡等資料。
報銷住院費用應提供的具體的資料如下:
(1)門診病歷(驗原件,收復印件);
(2)加蓋醫院公章的住院病歷(包括入院記錄、醫囑單、手術記錄、出院記錄、相關檢查報告單)(收復印件);
(3)有效發票(驗原件,收復印件);
(4)費用明細清單(收復印件);
(5)疾病診斷證明書(收原件);
(6)單位證明(在職員工)(收原件);
(7)本人醫療卡(驗原件,收復印件);
(8)本人本市銀行存折(限四大國有銀行)(驗原件,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