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險業內首發健康保險稅優政策企事業單位解決方案 返回列表頁>>
12月29日,太平洋保險在上海召開健康保險稅優政策企事業單位解決方案發布會,在滬300余家大型企業參會。太平洋保險是業內首家正式發布健康稅優保險解決方案的保險機構,標志著舉國矚目的稅優健康保險從政策制定階段邁向產品投放階段。上海保監局、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上海市國資委等有關領導出席了發布會。
太平洋保險集團董事長高國富在發布會上表示: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不是一款簡單的健康保險,具有政策性和普惠性的特點,是保險業服務于國家供給側結構改革、服務于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重要實踐之一,太平洋保險將以成為“卓越的民生綜合保障服務提供商”為已任,把稅優惠民政策落實到人,持續服務于社會管理與民生保障。
作為政策性保險,中國保監會對稅優健康產品的審批與經營資質均有嚴格的監管要求,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合規經營、信息管理系統、從業人員等方面均制定了嚴格的開辦要求。太平洋保險是國內首家通過稅優健康保險系統驗收的保險機構,在本次發布會上,太平洋保險的專業人員向與會嘉賓與企業客戶詳細介紹了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行業示范條款、企業統一組織投保的具體方案及相關管理系統功能與移動終端應用,充分展現了太平洋保險在稅優健康險業務方面的承辦能力與雄厚技術實力。
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的試點實施,是落實國務院“新國十條”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惠民舉措。在我國人口結構加速老齡化、醫療支出持續增長的趨勢下,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的開辦,使得保險公司承辦的政策性健康險能夠實現與基本醫保的無縫銜接,提升保險保障對個人醫療費用支出自付自費部分的有效覆蓋,緩解社會與個人醫療費用支出壓力。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三部委聯合發文的精神,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率先在31個城市試點,首批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主、合伙企業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都可以投保并享受政策優惠。企事業單位可以統一組織并出資為員工購買。